浙江首宗!湖州德清国企受让农村土地
记者从湖州市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近日,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交水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与德清县舞阳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全省首宗国有企业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在德清落地,同时也充分印证德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实现与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同等入市。
据悉,该宗土地位于舞阳街道下柏村,面积达124.8亩,这也是德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成交面积单宗蕞大的项目。根据合同,出让成交后,该宗土地将规划建成一座年产20万立方交通标准构件预制厂,以及一座新型交通建筑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地。一直以来,这些土地关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却始终处于“沉睡”状态。
自2015年成为国务院授权的全国15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之一,德清紧紧围绕顶层设计,以增强城乡改革获得感为目标,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接连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全国入市头部宗、登记头部证和抵押头部单。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试点以来,德清按照“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原则,参照成熟的国有土地交易制度,制定“一办法、两意见、五规定、十范本”的政策体系,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供给。
“得益于该项试点改革,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这不仅可盘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还能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促进新农村发展,带动乡村振兴。”该负责人表示。
“这次国有企业首次成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受让方,充分说明该项试点改革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形成完善的交易体系和成熟的入市氛围,让国有企业能更加放心地拿地,尽早开工、尽早投产。”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让国有企业获得充足的土地保障,促进稳定发展,还能激发新农村活力,带动高质量发展。
目前,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入市218宗,面积为1690.47亩,成交金额达4.51亿元,农民和农民集体收益达3.64亿元,惠及群众22万余人。记者还从德清县舞阳街道了解到,此次国有企业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的收益将作为集体经济积累,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反哺新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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