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模环乡龙游工业区内的工业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次)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止(延时的除外)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银龙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龙游县模环乡龙游工业区内的工业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地处杭金衢高速公路龙游出口旁。公司内有有证房产两幢,建筑面积合计为3228.26平方米,均建成于2006年,框混结构。其中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模环乡字第5-180420房屋,建筑面积为1079.9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模环乡字第5-180419房屋,建筑面积为2148.29平方米。另有无证钢结构房产一幢,建筑面积为2148.29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1249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龙游国用(2010)第101-4431号,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56年8月24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原欠税费及成交土地增值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其他所有税费由担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9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83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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