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云溪洋房20幢2单元103室房产[产权证号:浙(2020)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4185号](含装修、车位)(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除外)在德清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云溪洋房20幢2单元103室房产[产权证号:浙(2020)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4185号](含装修、车位)
评估价:280万元,起拍价:200.5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拍品简介: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云溪洋房20幢2单元103室房产(含装修、车位),总层数6层(不含地下停车场),所在楼层1层,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29.23㎡,竣工年份:2019年,登记日期:2020年03月19日,终止日期:2087年08月22日,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分摊面积:24.33㎡。该房产已腾空。
2.限购。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湖州市德清县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自行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县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税费负担情况:按照税法由买受人与权利所有人各自承担。
4.本院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情形的瑕疵担保。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线,联系人:王艳。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蕞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1年12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线联系人:林法官。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
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
2年01月1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德清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举报监督电线。咨询、看样请联系同伦拍拍法服
,电话:,淘宝技术咨,同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
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己与法院签订协议的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竞买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德清县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产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竞买人与银行在协商贷款前,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准备参与德清法院司法网拍的竞买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付拍卖标的的不低于起拍价10%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法院在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的首付金额后,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
5、首付款到位后,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载明买受人身份信息、拍卖标的信息、首付款到位情况以及剩余款项收款账户及交付期限等。《拍卖成交确认书》原本送交银行。
6、拍卖标的物产权登记的委托:买受将拍卖物相关法律文书收执、房产及土地过户、相关税费缴纳及贷款抵押登记事宜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7、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8、贷款发放时间:银行收到《成交确认书》、借款人首付款《收款收据》原本后,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在文书载明的期限内发放贷款,并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款项用途。法院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件交予银行,由银行根据委托权限,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9、贷款支持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李经理)、(邱经理),联系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
具体贷款细节请在拍卖前与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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