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和郑秋娥等出资成立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选址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设立一座新型铝合金材料研发实验室,计划总投资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本项目熔炼烟尘通过一套高温布袋装置除尘处理,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泰鑫金属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不排放,对当地水环境质量无影响。
本项目通过尽可能选用低噪型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保持车间门窗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养护,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等措施,生产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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